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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教学质量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5-03 00:00:0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我要评论(0)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校风建设,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3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强化质量意识,形成全校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服务教学、保证教学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关注本科教学,推进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增强课程的吸引力,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自觉性,引导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树立良好学风。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学风校风”为主题,开展如下工作:
    (一)开展学校职能部门、学院领导听、评课活动,深入课堂了解一线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状况,及时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深入课堂检查课堂教学质量,重点关注教师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师生的课堂互动以及课堂教学管理等情况。
    (三)各学院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相互听课、评课;组织开展示范课观摩活动,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经验;开展针对课堂教学的教研活动,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听课、观摩、研讨等形式为教师提供教学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努力改变课堂教学中满堂灌的现状。
    (四)各学院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课堂教学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如确属宏观问题,可报学校统一协调解决。
    (五)各学院积极开展学生学风教育和学风检查。学院副书记、辅导员要结合优良学风星级班级创评、创建工作,深入课堂进行学风状况检查,将检查情况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各学院的学风信息员向学院汇报课堂检查和开展学风教育情况。
    (六)学校组织学风督察员深入学院、课堂和班级,加强对学生学习秩序的督察和指导,并对各学院的学风教育情况进行通报,做为优良学风星级班级和无人监考班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教学质量月”活动分动员、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一)动员阶段(5月10日前):由学校和学院分别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院要成立“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1. 5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学风检查安排报学生处。
    2. 5月27日前将教学观摩具体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二)实施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各学院要根据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力求建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要保存相关文字资料。建议各学院的教学观摩和教研活动安排在“教学质量月”活动最后两周。
  (三)总结阶段(6月10日至6月17日):“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并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学校将通过简报、校园网等媒体形式进行宣传,以达到相互借鉴和交流的目的,确保“教学质量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