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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党支部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3-05-23   浏览次数:0

         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我院教工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教工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党支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和完成学院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   党支部的设置应本着有利于支部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原则。教工党支部一般按教学、科研实体和部门设置。党员人数过少的,可由两个以上工作性质接近的单位联合建立党支部。
第四条   正式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只设支部书记,或正、副书记各一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党员须具有两年以上党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按党章规定须经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每届支委会任期二至三年。在任期内,如支部委员出现空缺,要及时增补。
第五条   加强党支部支委会的建设。基层支部要建立在教研室上(教研室党员人数少的,可由2-3个教研室联合建立)。支委会成员要有明确分工,使支委会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工作班子。
三、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党支部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学习。
(一)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党支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尤其是青年党员)学习党章,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第七条   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党支部每学期要召开一次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党员在组织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正气,克服不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八条   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一)党支部要教育督促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遵纪守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保障党员权利;及时讨论和处置要求退党、自行脱党以及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和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并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二)党支部活动要严格考勤。党员因事不能参加,应事先向支部请假,对无故不参加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一般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党员外出半月以上必须向党支部报告,长期外出、流动性大的党员,在外期间要每学期至少与党支部联系一次;考勤统计表于学期末上报党总支。
(三)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党支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第九条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积极慎重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比例。
(二)党支部要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并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制定学年发展计划。
(三)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重视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党支部要严把转正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使他们更好地接受党的教育和党内生活的锻炼,全面提高素质。
第十条 党支部要具有改革精神,创造性地开展支部活动。
(一)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至少保证每月开展一次支部活动。
(二)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不断丰富并改进党内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争先创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一条 党支部要引导和教育党员,严格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高昂的热情,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十二条 党支部要引导和教育党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勤奋敬业,严谨治学,诲人不倦,无私奉献的师德风尚影响和教育广大学生,在本职工作中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 党支部要引导和教育党员,切实加强专业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和教研室建设,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中比干劲、长才干、做模范。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