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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退、补选课程及重新学习课程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退、补选课程及重新学习课程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根据学分制选课工作安排,学生选课开放时间如下:

退、补选选课时间:2021年3月11日09:00—3月14日晚22:00。

重新学习选课时间:2021年3月12日09:00—3月14日晚22:00。

2、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任何网络渠道随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本阶段工作不再专门开设机房。

二、选课范围

1、2017、2018、2019、2020级全体学生进行必修类课程的补选,选修类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程及通识选修类课程)的退选与补选。

2、2017、2018、2019、2020级学生,专业课重修按照“重新学习课程替代方案”进行重新学习(重修)课程选课。由于教学计划变更造成的通识必修课重修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学办后再慎重进行重新学习(重修)课程选课。重新学习课程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3门。

3、转专业、退伍等学生可进行课程的补修选课。

三、选课要求

1、请严格遵守时间安排,本次课程调整结束后,学校不再进行任何课程名单的调整,届时系统将关闭课程调整的权限。

2、重新学习(重修)选课和转专业、退伍等补修课程选课均要求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相应重修、补修栏目内操作完成,请提醒不同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课。

3、请通知学生务必核查个人课表,尤其是对于2017级(毕业班)学生,避免学生漏选课程,造成修读学分达不到毕业审核要求。

4、烦请各位教学秘书老师积极做好本次退补选课程及重新学习课程和转专业补修课程选课的宣传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