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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系在外实习学生党建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23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学院对实习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管理,增强学生党员在实习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学生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外实习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
 二、建立实习生临时党支部。
各实习基地中,实习生正式党员3人或3人以上的成立旅游学院实习生临时党支部。各实习点临时党支部归学院党委直接管理。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实习基地,可建立实习生临时党小组,归学院党委直接管理。
三、与实习基地党组织共建。
实习生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成立后,应积极主动与所在实习基地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可纳入实习单位党组织统一管理,受学院党委和实习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
四、实习临时党支部工作重点
1、负责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生活、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等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
2、配合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安排、实习生管理工作。
3、接受实习单位党组织管理,参加实习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4、组织本支部党员和积极分子开展各项有益于提高实习技能的各项活动。
5、带动实习基地全体学生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圆满完成实习。
五、实习生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考核方式。
在实习基地的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应按照《党章》及《旅游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实习细则》的要求,每月向学院党委汇报实习期间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思想汇报请发送到学院党办的邮箱:lydb@mail.hebtu.edu.cn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实习基地党组织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临时党支部一并给出实习期间表现意见,符合条件的,可由实习生临时党支部为其召开转正大会。在实习期间消极怠工或起到其他不良影响的预备党员,经实习基地党组织或行政主管部门和临时党支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经学院党委调查核实并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后,给予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符合党课培训条件的实习生积极分子,可经学院党委批准后在实习基地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将通过学生支部博客上传,由实习生临时党支部监督积极分子进行学习,培训结束后,学院党委将考试题目以邮件形式发送给临时党支部,授权临时党支部组织党课考试。
实习生积极分子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后,除按《旅游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实习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之外,还需要实习基地党组织或行政书面出具该同志现实表现,表现优异的可纳入学院党委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在实习期间消极怠工或起到其他不良影响的积极分子,一经核实,取消积极分子资格。
六、表彰和奖励
学院党委每学年评比一次优秀实习生支部和优秀实习生党员,获得此称号的集体和同志优先参加学校和学院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比,并计入奖学金评定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加分项。
                                       旅游学院党委
                                         二零一一年三月